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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5-18 作者: 来源: 浏览:4181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经广泛征求并充分听取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常委单位意见,会员单位就如何做好残障人士服务的问题达成共识,中国银行业协会已向全体会员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银协发[2012]35号)。

    《自律要求》从国家政策、监管规定、行规行约的执行、管理制度建立、产品和服务创新、人性化服务提供、服务应急处理、执行情况自查、监督惩戒等八个方面对会员银行加强对残障人士的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并针对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十二项具体服务约定。同时,提出商业银行应确保残障人士享受与其他客户平等的权利,充分考虑各类残障人士需求,尽可能提供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在业务执行方面,《自律要求》从公平对待消费者理念出发,充分考虑残障人士办理部分银行业务遇到的困难,在确保商业银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对残障人士办理银行部分业务可使用指纹加盖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以及坚持公平信贷等业务做了进一步规定,确保残障人士办理银行业务无障碍。

    在设施提供方面,《自律要求》根据残障人士实际需求,吸纳了部分公众场所在建设残障人士服务设施方面的优秀经验,对银行营业网点建造无障碍坡道、摆放无障碍标识、提供叫号显示屏等方面提出改进要求,确保残障人士可享受到银行服务设施所带来的便利。

    在人员服务方面,《自律要求》提出,营业网点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残障客户的导引服务,并做到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障人士,针对不同类型的残障客户,要竭力提供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服务,通过细心、爱心、耐心服务赢得残障客户的信赖。

    《自律要求》是根据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44号)的精神,结合现阶段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残障人士服务措施。《自律要求》的发布,是银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银行业主动完善残障人士服务,主动推进残障人士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决心,同时,对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残障客户服务水平和能力起到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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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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