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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简介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8-04 作者: 来源: 浏览:13497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7月,是在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下、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导监督、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宗旨是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整合行业资源,引导银行业开展消费者保护工作,推动银行业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透明度,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作为行业间、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对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增强消费者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信心,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关系,推动金融市场和谐、有序、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现有成员单位128家。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为全体成员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在全体成员会议闭会期间领导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6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行规行约,推进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二)推进行业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加强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加深公众对金融体系的认识,为消费者提供金融专业信息和指导意见,帮助消费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并了解行业基本情况,提升消费者安全使用银行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和信心;
    (三)研究探索各会员单位公众教育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会员单位将公众教育内容纳入本单位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中考虑,形成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品牌和社会评价的新亮点;
    (四)关注涉及银行业的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升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五)鼓励和倡导会员单位充分履行和兑现其对消费者的服务契约和书面承诺,做好产品与服务的信息披露,提供更多资源,为消费者提供清晰、明确的金融产品信息;
    (六)针对银行业危害消费者行为,对责任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七)推动会员单位开展金融消费者服务满意度调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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