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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公司治理,着力培养高素质银行家队伍——2018年第三期“商业银行行长高级研修班”在廊坊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7-16 作者: 来源: 浏览:8678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7月4日-6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及所属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主办的2018年第三期“商业银行行长高级研修班”在廊坊培训中心举办。来自全国50多家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04位主要负责人、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参加并获得研修证书。

    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出席研修班并进行专题授课,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农合委专职副主任张芳出席并主持结业式,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高级顾问曹亮主持开班式。

    潘光伟专职副会长在授课中对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解读,分析了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态势和加强公司治理与风险防范的必要性,潘会长表示,目前我国银行业总体运行稳健,资产质量较好,风险总体可控,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健,普惠金融机构服务体系覆盖面不断提升。银行业要牢牢把握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的有关要求,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潘会长指出,银行业要高度重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形成有效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市场形象,注重合规与企业文化建设。潘会长强调,举办本系列研修班的目的是着力培养高素质银行家队伍。

    本次研修班还邀请了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准入制度与金融安全审查处副处长安娜分享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股权管理的政策要求,介绍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施行建议,探讨了商业银行应关注和加强的事项;原香港金融管理局专家刘鹏结合国内外知名公司的公司治理指引和股权结构案例,分享了有关公司治理的前沿理论和良好实践,并分析了推行正确公司文化的重要性;美国领导力研究中心高级认证讲师申时义分享了情景领导力及组织效能提升等内容。研修班师资队伍权威、教学内容丰富,互动交流充分,得到了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

    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中银协及研修院后续将在银保监会党校指导下,以郭主席在公司治理座谈会上提出的“十项要求”为指引,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特点和工作重点,指导和帮助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全面理解、深入掌握银保监会近期出台的各项关于加强公司治理的监管政策,围绕股东股权、三会一层、激励约束、关联交易、透明度建设、风险合规、社会责任、治理监管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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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出席研修班并为学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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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农合委专职副主任张芳出席并主持结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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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副处长安娜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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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特邀专家、原香港金融管理局专家刘鹏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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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高级顾问曹亮主持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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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领导力研究中心高级认证讲师申时义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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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班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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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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