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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与零售业务高级研修班”在杭州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4-27 作者: 来源: 浏览:505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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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产品三部副总经理吴轶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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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姜雅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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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财富管理资深专家郭慧娴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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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班现场

    为帮助商业银行提升专业财富管理团队,拓宽客户财富管理业务范畴,推动理财产品转型,在行业竞争中建立自身核心竞争力,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与支持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与浙江省银行业协会于2016年4月13-15日在杭州共同举办2016年“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与零售业务高级研修班”。来自各会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约80人参加了研修班。

    研修班采取专家授课、教学互动的研修形式。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产品三部副总经理吴轶、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姜雅分别与学员分享了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产品设计相关业务经验、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产品服务和相关业务的经验;中国银行业协会特邀台湾财富管理领域资深专家郭慧娴女士为学员讲解了关于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与经营策略、客户需求洞察与客户财务需求分析、财务规划与投资组合建议以及财富管理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的专题课程。

    本次研修班教师权威性强、教学内容丰富、课程设置科学合理,为参训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经验交流平台,得到了学员的一致好评。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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