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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银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在四川南充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5-27 作者: 来源: 浏览:432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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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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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银行业协会胡净秘书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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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商业银行黄毅副行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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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高管研修院特邀专家陈朝晖博士授课

    5月22日-23日,2014年全国银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利召开。来自全国36家省、市、自治区银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主管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会。四川省银行业协会秘书长胡净及南充市商业银行副行长黄毅致欢迎辞。会议由中国 银行业协会教育培训部主任、研修院副总监冯蓬蓬主持。

    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共同做好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中国银行业协会高管研修院特邀专家陈朝晖博士就当今培训工作的理念、技术及创新模式等进行了专题讲座。参会代表一致认为,通过本次座谈会,大家对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统一了认识、加深了理解。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依托其高管研修院与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在教育培训领域加强合作、积极创新,在为会员单位及监管机构做好服务的同时,充分调动资源,上下联动,合作共赢,共同开拓全国银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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