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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期“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高级研修班”在京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4-23 作者: 来源: 浏览:430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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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政策研究局李文泓副局长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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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统计部统计一处刘志清处长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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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资产负债部肖军处长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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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专家薛宏立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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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甘炳亮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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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风险管理专家赵长一主持案例讨论与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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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班现场

    为积极配合《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发布与实施,按照银监会统一要求和部署,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于2014年4月15日-17日举办了2014年第二期“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高级研修班”,来自20家代表性商业银行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条线的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等共34名学员参加研修,并获得了研修证书。

    本期研修班得到银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汇丰银行(中国)的大力支持。银监会政策研究局李文泓副局长介绍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银监会统计部统计一处刘志清处长介绍了流动性监管国际新标准及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中国工商银行资产负债部肖军处长、中国光大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专家薛宏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甘炳亮与学员分享了本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实践经验;在中国银行业协会风险管理专家赵长一的主持与指导下,学员们就“流动性风险管理及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标准案例分析”进行了分组讨论、汇报及座谈。

    本次研修班师资队伍专业、权威,课程设计合理,教学内容丰富,紧密联系实际,学员通过案例讨论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后续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还将继续组织一系列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主题的研修活动。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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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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