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山东临沂金融监管分局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效能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3-20 作者: 来源:金融街15号 浏览:106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山东临沂金融监管分局深入推进总局党委“四新”工程部署,以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创新为抓手,通过构建市县两级协同体系、创设联动调解模式、打造多功能平台等举措,推动金融纠纷化解向“主动治理”转型。辖区调解中心累计接收纠纷案件5758件,调解成功4318件,成功率达75%,涉及金额超6.7亿元。


构建调解体系,夯实多元解纷根基


以“强基础、谋协同、提质效”为目标,立足辖区实际,打造专业化、实体化、协同化的调解网络。


1.机构设置全覆盖,打造解纷主阵地


在临沂市辖五区着力构建广辐射的调解网络,与行业协会协同部署,率先在市辖区设立临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配备独立办公场所,调解范围覆盖驻临银行保险机构所有业务领域。深入一线调研,“一县一策”打造纠纷化解样板,实现调解中心县域全覆盖。其中,4家调解中心入驻县综治中心,借力群众服务窗口优势实现资源整合;3家依托农商行网点构建“投诉-调解-服务”一体化流程;2家联合法院、司法局设立独立办公场所,形成“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


2.人员配置专业化,锻造解纷好队伍


调动团结各方力量,在辖区搭建覆盖银行、保险、法律等领域的483人调解人才库,其中银行业314人、保险业150人、法律工作者19人,专业覆盖常见金融纠纷涉及的相关业务,确保调解队伍能调善调。向19名行业内专职调解人员发放聘书,实行全面脱产,提升职业归属感。建立完善定期培训机制,会同多部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复盘、模拟调解、经验分享等形式,累计开展多样化交流培训29场次,覆盖全部调解人员。


3.运行协同多元化,构建解纷新合力


密切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打通部门壁垒,提升调解的执行力与公信力:创设“调解+司法确认”快速通道,7家县域调解中心强化与县法院协同,实现调解协议即时司法确认,累计办理司法确认187件;创新“调解+赋强公证”模式,6家调解中心内设公证处工作室,调解协议达成后可当场办理赋强公证,已累计办理线上赋强公证0.97万户;打造“鉴定+调解+理赔+救助”联动闭环,与法院、交警大队协同,设立临沂首家道交保险理赔调解室,已调解纠纷228件。


创新解纷机制,提升金融治理效能


以“一站多元、闭环管理”为核心,优化流程设计,实现纠纷高效分办与精准化解。


1.案件受理与分流标准化


建立覆盖监管转接、诉调对接、机构自主申请、人民来访的多向接收通道,累计接收调解案件5758件,调解成功4318件。指导辖区金融机构树立“能调尽调”意识,建立“自行催收和调解组织调解为主、赋强公证为辅、法院执行断后”的递进式化解机制,在123家机构网点试点设立调解室,实现“小事不出网点、大事及时转办”。


2.后端监督与管控闭环化


探索将金融纠纷调解结案率纳入对机构的消保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分值占比提高至25%,督促各机构加大对调解的支持力度。推动将纠纷调解纳入支局消保年度考核重点内容,9家县域支局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细则;加强调解与投诉督查联动,定期调度调解中心报送疑点线索,对于疑似违规的业务及时开展投诉督查,并视情况移交机构监管条线,提升措施的靶向性与精准性。2025年,因纠纷处置累计发现机构各类违规问题117个,督促整改问责120人次。


强化多元治理,推动调解扩面升级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探索源头治理新路径,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1.数字平台提升效率


搭建数字化公证平台,推广“赋强公证”线上快处模式,辖区机构可凭公证处执行证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平邑县调解中心会同县司法局畅通赋强公证线上“快速路”,年均可处理金融公证2万余件。设立线上调解、线上庭审,打造金融“云端法庭”,极大降低群众维权成本,缩短调解受理、办理流程。如,兰陵县调解中心创新运用线上调解模式,帮助群众“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2.便民化与源头防治并重


充分发挥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分布广、直达基层的优势,在辖区6个重点乡镇设立“金融纠纷调解联络点”,平均每件纠纷为群众节省跨区域往返路程约30公里,减少跑腿次数超40次。推出“上门调解”服务,组织调解员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农家院、田间地头调解工作,累计服务13名特殊群众,群众满意度达98%,纠纷履约率达100%。


临沂金融监管分局以“金融为民”为使命,通过统筹规划、协同落实的工作模式,破解调解难题,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完善“调解先行”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与队伍建设,为维护辖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与金融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