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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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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四新”工程 不断健全“四级垂管”党建体系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2-0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浏览:160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扬“四新”之帆,谱“金监”岛曲。青岛金融监管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四新”工程,不断健全“四级垂管”党建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


突出“理论铸魂”,

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稳思想之舵。严格“第一议题”、落实“第一要件”,健全“党委+支局+支部+青年”理论学习机制,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实施青岛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五篇大文章”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立足青岛经济特色、产业布局与金融生态,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适配性。


(二)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四责协同”。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拉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链条。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2025年以来围绕改革化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开展调研31家次,接续召开金融机构与市场系列座谈会。分层级开展宣讲宣传,迅速掀起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热潮,推动金融强国建设决策部署在辖区落实。


(三)筑牢政治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开展“政治领航强监管 金融为民谱新篇”大讨论,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整治个人住房贷款返点返佣,落实保险业“报行合一”,深入整治行业“内卷式”竞争。重拳治理“职业背债人”非法中介乱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破题金融消保“最后一公里”。


实施“夯基提质”,

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一)强化示范引领,激发组织活力。开展金融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反保险欺诈”“银海护航”监管团队入选总局系统“四新”先锋榜。发扬首创精神,开展“我为监管献良策”“央地媒体青岛金融行”系列行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讲好青岛金融故事,进一步展现新形象新作为。


(二)实施强基工程,建强监管前哨。印发推进支局党建“强基工程”方案、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29项举措,赋能支局党建强基固本。建立机关支部与支局结对共建、“大局带小局”机制,以党建引领“示范支局”建设,辖内1家支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下放监管权限、党委人事职能,在业务磨砺中培养支局队伍。


(三)打造党建品牌,夯实支部堡垒。实现局系统46个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在“竞标准、竞创新、竞能力”中比学赶超。培育“卓越消保”“先锋普惠”等品牌,5个集体及个人获评总局系统优秀支部、优秀党课、优秀主题党日。


坚持“严管精育”,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一)强化实践历练,培育监管尖兵。派出11名干部赴分支局、政府等实训锻炼。组建跨部门青年研究小组,围绕海洋经济、防非打非开展课题攻关,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开展智能检查“揭榜挂帅”,蝉联9届总局系统EAST技能竞赛先进单位。


(二)严明纪律规矩,锤炼过硬作风。严肃查办赵东生、宋延边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整治形式主义工作方案,扎紧制度笼子。赴红旗渠干部学院举办“强党性 严作风”培训班,锤炼党员干部实干担当作风。


(三)凝聚队伍合力,激发创业热情。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系列举措,开展各类专项培训52次。举办“金监奋进杯”职工运动会,深化干部融合凝聚。建好职工之家,打造家局一体机关文化。持续开展“为职工办实事”,为干事创业解决后顾之忧。


强化“监管赋能”,

以党建引领监管效能提升


(一)坚持守土尽责,扎实防范化解风险。扎实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高质量落实中小机构减量提质要求,辖区高风险机构实现清零,严守不“爆雷”底线。推动法人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夯实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信用风险处置攻坚行动,辖区不良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突出精准高效,着力强监管严监管。举办专题培训,以党建引领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推动金融机构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启动智能监管人才培养“璀璨”计划,加快监管数智化转型,实现所有类型机构智能监管全覆盖。开展强监管严监管专项行动,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深化央地协同,构建防非打非“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坚决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三)聚焦重点领域,加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出台“强服务 助消费”15项举措,服务扩内需促消费。做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实施“疑难项目破冰”行动,高质量完成保交房任务。建立小微企业“三张清单+联合会诊”模式,融资利率低于全国、全省水平。先行先试科技金融“两项试点”,率先实现五家AIC基金落地全覆盖。创设“蓝海金链”服务品牌,编制《海洋保险白皮书》,设立海洋保险创新中心,承保“蛟龙”号、“深海一号”等大国重器,为海洋强国战略提供金融支撑。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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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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