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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发布 《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阳光信贷”倡议书》 助力小微企业融资降本增效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3-28 作者: 来源: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浏览:251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实体经济的精准支持力度,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上海落细落实,规范银行与中介机构合作,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近日发布《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阳光信贷”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号召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推行“阳光信贷”行动,规范金融服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倡议书》明确提出六项重要倡议,旨在通过严格监管合作、规范服务收费、强化风险防控等机制,推动银行业服务提质增效。一是严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抵制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要求利率透明化,所有贷款产品应在银行官网及营业场所公示利率与收费标准,禁止收取合同外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严禁与不法中介机构合作,建立中介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四是禁止向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确保信贷流程自主可控;五是重点整治员工违规行为,严查与中介勾结、收受回扣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六是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升客户风险防范意识,保障知情权和选择权。  

“阳光信贷”行动聚焦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强调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通过优化金融供给、压缩中间环节成本,上海银行业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助力其稳健发展,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市场主体。  

“阳光信贷”倡议的推行,不仅有助于净化金融市场环境,防范金融乱象,还将推动银行业服务向规范化、透明化迈进,为小微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融资环境。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呼吁在沪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倡议,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合规经营和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优化金融供给,畅通融资渠道,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携手构建健康、可持续的金融生态,为小微企业和市民提供更优质、更普惠的金融服务。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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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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