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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银行业开展“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活动小结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9-21 作者: 来源: 浏览:782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广西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广西银行业协会于6月份及时组织、动员会员单位开展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活动。7月份全面开展了“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该专项宣传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总体情况
    据初步统计,在7月份主题宣传活动中,全辖参与活动网点数量数千家,参加宣传活动点数量数千个,宣传网点覆盖率100%。参与宣传员工数量约2.4万人,发放宣传资料约165万份以上,发送短信数量约20万条,发送微信数量约10万条,受众客户量约300万人次,各类媒体报道次数约200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网点渠道开展宣传工作。辖区各银行会员单位营业网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厅堂阵地开展宣传,通过LED屏、微信、短信平台、厅堂电视、网点公众教育区等渠道,及分发宣传折页、问卷调查、现场知识宣讲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相关知识。在网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栏”里增加醒目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月”标题。
    二是大堂经理面对面向客户传递宣传信息。大堂经理利用客户到网点办理业务的契机,在服务过程中主动向客户宣传注意保护个人安全信息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并针对最近社会频发的电子账户盗刷案件,提醒客户在日常生活中要留意保证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密码等重要证件密码的安全性,不随意向他人透露账户信息情况,不要随意把身份信息提供给别人。一旦发现自己的账户不明钱款转出,要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警方调查。
    三是针对各类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活动。本月宣传活动中,各银行业会员单位员工主动进广场、进校园、进商场、进社区、进园区、进军营等区域,并注重向中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居民等群体倾斜,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教育活动,介绍账户实名制管理、转账限制、第三方支付安全、防范网络诈骗等方面的知识,普及支付结算相关知识。
    四是充分结合广西地方特色主题活动开展宣传。在活动宣传期间,辖区银行业会员单位还充分结合广西地方特色主题活动进行宣传,例如,在百色田林县瑶族乡“女儿”节、钦州灵山县“荔枝节”、隆林各族自治县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特色活动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让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在欢度节日的同时,还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重账户安全、提升辨别真伪能力。
    五是结合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活动宣传期间,银行业会员单位深入融水县民族高中、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多家校园,开展以“支付结算帐户使用安全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向学生发送折页、课堂上宣讲银行卡安全使用知识相结合的方式,对账户实名制管理、支付信息安全、非法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醒学生们不要轻易相信“困难补助”、“救济补助”、“成绩通告”等微信、手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个人账户信息,不要出卖、出售自己的账户,有效提升了在校学生提升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六是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向老、少、边、山地区村屯延伸。2017年7月26日,广西银行业协会与百色银行业协会在百色市田东县祥周镇布兵村联合开展2017年普及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活动。广西银行业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韦向玲、秘书长刘满莲率领协会教育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安放了展板,采取“一对一”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用普通话及当地民族语言向前来咨询的老乡传授金融知识。工作人员对工作生活中常见诈骗手段及防范、自助设备操作安全提示、银行卡密码保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金融知识进行讲解。
    七是开展边境区域专题宣讲。根据广西沿边沿海、跨国边境线较长的特点,辖区银行业宣传队伍深入沿边乡镇、街道、县城繁华地段设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宣传台、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接受现场咨询答疑解惑,使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并注重针对地处边境的边民、瑶民开展具有边陲特色的主题宣传,阐明非法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特征及危害性,帮助当地群众提高防诈骗意识,加强边民及越南客户金融咨询,促进中越边境金融环境的健康发展。
    通过此次专题宣传,我们深刻地感悟到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任重道远,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银行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广西银行业协会将以宣传活动作为契机,认真做好下一步的宣传活动情况及经验总结,运用到常态化宣传中去,进一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引导公众增强金融消费安全意识,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环境。


                                                                   广西银行业协会
                                                                     2017.8.2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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