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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银行2016年6月“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总结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8-15 作者: 来源: 浏览:674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协发〔2016〕4号)的工作要求,在厦门市银行业协会的指导及组织下,我行积极响应“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号召,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全情参与到2016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的各项宣传服务活动中,致力于增强社会公众金融素质,提高公众维护自身资金和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推进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保障自身资金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现将我行6月份“货币知识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下:
    一、活动筹备阶段
    根据银行业协会2016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相关文件通知,为更好地推进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宣传教育,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我行进一步扩充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人员,并制定《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系列活动方案》。由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牵头,各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多次召集内部会议讨论,认真进行人员分工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目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宣传服务工作。
    二、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行内员工培训教育
    活动期间,我行积极组织针对营业网点服务人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成员的货币金融知识专项培训,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通知》等货币金融制度文件,现场讲解2015年第五套人民币新版100元钞票防伪特征和识别技巧,大力提升了我行人员反假币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从而增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能力。
    (二)持续深化金融知识宣传普及
    为增强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我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业网点、走访入户、考察调研等渠道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通过系列活动讲座、宣传册发放、现场互动问答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金融知识,积极主动开展“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专项宣传活动。
    1.营业网点宣传
    5月28日“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日伊始,我行以境内各机构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通过LED电子显示屏、金融知识咨询台、海报展架、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货币金融知识宣传,积极向前来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的市民发放新版100元纸币宣传折页以及纪念品,安排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大堂协理、客户经理做好货币金融知识宣传解释工作,在拉近银行与广大群众距离的同时,致力于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2.门户网站宣传
    我行持续在银行门户网站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利用银行官方网站首页显目位置刊登“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主题海报,并通过银行门户网站的“银行业公众教育”板块刊登“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主题海报,发布人民币防伪知识,开展货币金融知识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信息的便捷性,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
    3.微信平台宣传
    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知识学习氛围,促进消费者了解金融知识、保障个人资金安全,我行于6月3日、6月17日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厦门国际银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并通过各分支机构微信公众平台加强金融知识引导,以微信易企秀为载体,传递我行6月“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资讯及货币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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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开展宣传

    4.专项宣传活动
    我行积极组织各分支机构人员走进社区、商圈、幼儿园、监狱等场所,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消费者,开展 “货币金融知识”专项教育活动。借此次新版100元纸币发行的机会,我行向公众大力宣传普及新旧版100元纸币的票面变化、人民币防伪特征、反假币技巧知识、货币兑换常识、我国货币政策等货币金融知识,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合规意识,并获得了社区居民的热情参与及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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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现场

    三、活动总结
    本次活动中,我行以营业网点为主要活动开展地,延伸至周边社区与街道,以点带面进行宣传。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消费者,开展丰富多彩、具有针对性的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在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意识、推动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共同营造和谐金融服务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后续,我行将继续推进“普及金融万里行”宣传服务月活动,也将持续打造各项具有我行特色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常态化货币金融知识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和谐金融环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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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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