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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6月总结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7-06 作者: 来源: 浏览:721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提升消费者金融素质和安全意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的要求,齐鲁银行组织开展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6月为“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齐鲁银行本月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
    为保证全行活动的一致性,总行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成立了以张华副行长任组长,合规部、运营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电子银行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合规部为本次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活动有序开展;运营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电子银行部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本次活动提供宣传素材,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各分支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室内和户外宣传活动。
    二、统一印制宣传材料,突出宣传重点
    为扩大宣传受众范围,总行统一印制了12100份宣传折页,宣传折页采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消费者理解。6月份的宣传主题以货币金融知识为主,重点向消费者宣传我国货币政策、银行机具冠字号码查询功能、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外币兑换常识、新版人民币的票面变化和防伪特征等。
    三、多渠道宣传,扩大受众范围
    (一)充分利用宣传载体,提高宣传效果
    齐鲁银行在官方网站设置“金融知识教育”专栏,对货币金融知识进行常态化宣传。同时,还对个人贷款、理财、银行卡、防范非法集资等业务知识进行普及,提升消费者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齐鲁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共号以“货币金融知识,您了解多少”为主题,发布专题文章,向消费者普及本次活动宣传内容。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普及金融知识,不仅扩大了宣传受众范围,同时也方便消费者随时学习金融知识,提升了活动宣传效果。
    (二)开展网点宣传,面对面宣传金融知识
    活动期间,全行121家支行全部参与本次宣传活动,各营业网点采用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活动口号等方式,积极营造活动氛围;营业网点统一摆放宣传材料,方便客户学习;选派沟通能力强、业务知识丰富的大堂经理和柜员担任宣传员,主动向客户宣传货币金融知识;网点多媒体设备循环播放假币识别知识;柜员在办理业务的间隙,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认真向客户介绍假币识别技巧;信贷客户经理走访客户时,通过面对面交流,向客户普及金融知识,并就客户关心的业务问题进行风险提示。
    (三)开展户外宣传,拓展受众范围
    活动期间,全行共有30余家分支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户外宣传教育活动。
    历山北路支行走进济南长途汽车客运站,开展主题为“反假货币,人人有责”的现场宣讲活动。支行工作人员着重向客运站售票员讲解了人民币的防伪特征,以及如何快速准确识别假币的方法。活动期间,不断有售票员询问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例如收到假币或者残缺污损货币该如何处理等,支行工作人员给予一一解答。本次活动既加深了售票人员对货币知识的认识,也增强了工作技能,达到了预期效果。
    东阿支行联合县宣传部、县金融办公室、县统战部走进陈集乡朱北村,开展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宣传折页,讲解如何防范变造、拼贴人民币和小面额假币的方法。村民对送到家门口的公益宣传活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前来领取折页和咨询问题的村民络绎不绝,现场反响热烈,村民们表示收获颇多,并希望类似活动能够经常开展。
    甸柳社区支行扎根社区,联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端午节包粽子活动。支行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一起包粽子,一起收获快乐。活动期间,支行工作人员举办了货币知识讲堂,面对面讲解新版人民币的变化和防伪特征。社区居民在愉快的氛围中收获了知识,活动圆满成功。
    其他分支机构也结合自身实际,纷纷走进学校、社区、广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和繁华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6月份的“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已圆满落下帷幕,齐鲁银行将按计划在7月份开展主题为“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重点向消费者普及个人征信基础知识,引导消费者关心重视自己的征信情况和信用行为,加强消费者的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诚信金融环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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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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