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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银行业协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全面启动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7-01 作者: 来源: 浏览:721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5月28日,由青海省银行协会主办,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在全省同时举行,这标志着2016青海省“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正式开启。
    此次活动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安排,结合青海省银行业协会实际情况,年初及时印发了2016年活动方案,从活动的开展形式、宣传方法、活动具体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与部署。今年青海省银行业协会将宣传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牧区,面向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为广大偏远地区农牧民群众宣传金融服务的知识,解决在服务当中的实际困难,与精准扶贫密切挂钩,拓宽了宣传的广度与深度。
    启动仪式当日,各会员单位充分利用标语、折页、LED屏及专门设立咨询服务台向前来咨询的公众进行讲解,内容涉及货币金融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法融资、互联网金融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知识,把贴近百姓的现代金融知识传授给消费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启动仪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牧民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加强了金融消费者的消费意识、金融政策服务品种和消费能力,帮助消费者持续提升金融知识水平。下一步各会员单位将按照活动方案,按主题层层推进,向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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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宣传讲解金融知识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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