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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黑龙江省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哈尔滨举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4-22 作者: 来源: 浏览:788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4月1日,由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主办的,黑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的“2013年度黑龙江省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厅拉开了帷幕。
    黑龙江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德彬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于伏龙致辞,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宏伟发出“黑龙江省银行业认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活动倡议”,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邹洵游代表行业发言。启动仪式由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刘宝峰主持。
    启动仪式上,与会的领导及金融机构代表共同开启2013年度黑龙江省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球。从这天开始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在全省各地、市、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网点全面展开。
    参加启动仪式的新闻媒体有:新华社黑龙江分社、金融时报黑龙江记者站、黑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频道、黑龙江交通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新闻频道、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哈尔滨日报、生活报、新晚报、新晚社区报、东北网、新浪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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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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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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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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