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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与中国移动合作推出第三方代缴费服务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8-30 作者: 来源: 浏览:524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本报讯  近日,浦发银行与中国移动合作开发的第三方支付代理缴费项目成功上线,顺利实现该行代理缴费业务与移动手机支付平台的功能性对接,丰富了移动手机支付业务的缴费种类。
    据悉,2010年11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浦发银行与中国移动密切合作,围绕客户需求,一方面推进移动金融等新产品的创新开发,另一方面积极整合共享资源,增强彼此服务客户的能力,实现互惠共赢,今年浦发银行特别成立移动金融部,全面推进双方业务合作。
    据了解,此次合作推出的第三方支付代理缴费项目,是浦发银行根据中国移动手机支付服务的特点,依托自身代缴费平台提供的一项优势服务。浦发银行将与各公用事业单位联网开通的代理缴费平台,通过电子渠道共享的方式开放给中国移动电子支付公司。用户通过中国移动单点接入即可开通浦发银行所有缴费功能,并借助手机支付便捷缴费,无需开通浦发银行账户。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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