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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江苏分行企业网银突破10万户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8-18 作者: 来源: 浏览:485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农行江苏分行以企业电子银行业务为龙头,创新业务发展模式,夯实了有效发展基础。截至8月初,全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规模突破10万户大关,客户总量达100109户,比年初增加27395户,新增量在系统内排名第一;企业网银累计交易笔数、交易金额分别达到5754.43万笔和29071.58亿元。客户规模的快速扩张有效带动了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截至7月末,全行企业网银实现中间业务收入位列全国农行系统内首位,增幅达到130%。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网银产品竞争力,农行江苏分行还创新产品,完善功能。一是完善并畅通电子银行产品需求采集机制。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着力点,将产品创新植根于客户实际需要。二是加快现有各类产品功能升级,满足客户需求。三是大力推广网上银企对账、跨行实时转账、网上现金管理等功能,重点打造网上投资理财产品线,增加理财、外汇等对公理财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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