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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系列二十一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阳光信贷”打造普惠金融服务新样板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3-18 作者: 来源: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浏览:390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金融是服务三农、小微的重要力量,服务乡村振兴和服务小微企业可谓是普惠金融的“一体两翼”。近年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始终坚持深耕本土、服务实体经济,专注主业、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将“阳光信贷”作为推动回归本源、重铸经营机制的“一号工程”和服务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坚持党建引领、深耕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在全行范围内掀起“阳光信贷”热潮,让金融活水润泽千村万户,让江南暖阳温暖大江南北。截至2021年末,全行“阳光信贷”新增体验客户22.47万户,累计用信38.82亿元,有余额客户19739户,用信余额21.05亿元。


以党建引领明确发展方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银业务合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下,2021年9月,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与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三方携手,开展“党建领航 金融惠农”行动,选派33名政治素质高、金融业务熟、服务意识强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金融惠农指导员,以党建结对共建为载体、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目标,为推动乡村振兴引入金融活水、注入强劲动力。同年10月,该行与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再次签订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全市“532”发展战略,以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为要求,努力做好乡村振兴的“服务员”,聚精会神地推动金融服务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道路上走深走实。


以支农支小深耕普惠金融


由于常州地区城乡差异较大,辖内各支行所处区域之间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因此,该行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和城区分类推进,走出业务“新模式”。


在农村。释放农村金融“新动力”,开启“整村授信”新模式。聘请村干部、德高望重的乡贤,采取“背靠背”“一对一”的独立评审方式开展评议、交叉验证,结合大数据和分析模型,获取高质量信息,实现了农户从“抵押担保才能贷”到“诚实守信就能贷”的转变。至12月末,全行已对接常州辖内531个村委,实现“整村授信”100%建档,并已完成对476个村委会的评议工作。开展预授信户数29.53万户,预授信金额超303.67亿元,户均预授信金额10.28万元。


在城区。将服务对象从农户延伸到城乡结合部、社区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聚集的各大市场、商会、协会作为业务支撑点和着力点,对其采用“整圈(场)授信”模式。在“整圈授信”模式中,以集中度较高的商圈、专业市场、园区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为目标客户,依托大数据绘制“小微画像”,从交易、结算、纳税等场景切入,把原先无法跟踪的生产数据、交易信息转化为企业“信用”, 通过主动上门、白名单、授信前置等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至12月末,已对1772户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成功授信,授信金额9200万元。在“整场授信”模式中,以优质企业在职员工为目标客户,通过批量采集员工代发薪数据,依据额度模型批量给出个人预授信额度。至12月末,已对2770个企业完成整场评议工作,已对22.76万人完成预授信工作,预授信金额超77.32亿元。


以责任使命诠释乡村振兴


在业务推进初期,全行从统一思想入手,狠抓共识凝聚,共担责任使命。一是下沉一线,开展12次调研、召开18场推进会,让基层员工充分了解政策导向以及总行发展“阳光信贷”的决心;二是阶段性对“阳光信贷”先进支行、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多渠道对优秀案例进行分享,在行报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保证总行决策第一时间传达至基层;三是在思想转变快、推进力度大的支行召开现场会议,释放强管理的信号,特别是在辖内溧阳市支行和金坛支行举行“精力PK大赛”,营造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2家支行完成情况均位居全行前列。通过多轮次的宣传引导,全行上下思想统一、发声一致,营造了“依法合规、积极主动、勇于担当、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作为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始终把握农商行“地缘、亲缘、人缘”优势,坚持“做小、做散、做频”不动摇,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融资服务,让更高效、更优质的普惠金融成果惠及更多城乡居民,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之路,在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与作为,奋力谱写共同富裕的新蓝图。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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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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