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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与中国科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2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 浏览:525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2月16日,中国银行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副行长陈怀宇,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玉卓,专职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孟庆海出席签约仪式并座谈。


刘连舸感谢中国科协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介绍了近年来中国银行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的相关工作。他表示,中国银行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高度重视金融支持服务科技创新。今年年初,在集团“十四五”规划中,中国银行将科技金融置于“八大金融”首位,力争成为科技金融的全要素整合者、全链条创新者、全周期服务者。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开启了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新篇章,中国银行将与中国科协一道,围绕全民科普教育、科创产业发展、渠道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玉卓指出,中国科协与中国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国科协“十大”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和有力抓手。中国科协将发挥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等优势,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国际交流合作、决策咨询等方面与中国银行开展全面合作,建立健全三大工作机制,推动合作内容的实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陈怀宇、孟庆海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双方将在支持全民科普教育、推动科创产业发展、共建共享渠道平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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