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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发行“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专题绿色金融债券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16 作者: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浏览:225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国家开发银行12月1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全球投资人成功发行150亿元“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19%,获得了境内外各类投资者的踊跃参与,认购倍数达4.32倍。至此,开发银行已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050亿元,余额950亿元,规模位居国内同业第一。


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服务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重点支持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领域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绿色项目,助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引导低碳出行。各募投项目均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GBP)(2021年6月版)》《气候债券标准3.0版(Climate Bonds Standard, CBS)》等,获得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认证和国际气候债券倡议组织贴标认证,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2.15万吨、节约标准煤1.05万吨。


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发银行携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在本期债券的发行中为市场成员提供了预发行、标准债券远期等交易服务,丰富了交易策略组合,增强了价格发现功能,实现了债券全周期的交易定价和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绿色金融债券的市场流动性,拓展绿色债券市场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开发银行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助力绿色债券市场产品机制创新完善,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引领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低碳产业。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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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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