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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1-27 作者: 来源:交通银行 浏览:309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1月27日,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科”)在上海临港新片区举行开业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交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刘珺,市政府秘书长、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芝松,交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郭莽及市金融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交行总行各有关部门、上海市分行、交银国际、交银金科等负责人出席仪式。


交通银行作为唯一总部在沪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今年着力打造“上海主场”和“普惠金融”两个优势,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全面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在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布局。交银金科的成立,是交行贯彻党中央科技创新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上海金融中心建设、融入浦东开发开放、支持临港新片区金融创新发展的积极行动,对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交银金科将立足集团整体战略,依托集团信息技术资源和平台,聚焦“高端基础设施研发及人才供应、集团子公司业务应用研发、交行第三方客户服务与产品输出”,服务集团、服务主业,提高自主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水平,促进与外界生态深度融合,推动技术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一张亮眼“名片”,为金融科技的发展、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贡献交行力量。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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