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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方案”持续助力国企混改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8-26 作者: 来源:恒丰银行网站 浏览:494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恒丰银行为山东高速信联公司量身设计的混改项下股权激励金融服务业务顺利落地。该业务是继山东鲁信天一印务有限公司混改落地后,又一国有企业混改员工持股项目落地。至此,山东省内四家落地的国企混改员工持股项目中,已有两家采取了“恒丰方案”。


山东高速信联公司是山东省首批国企混改员工持股试点单位。公司以混改为契机,对外整合资源,完善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及占有率;对内激发活力,调动经营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恒丰银行济南分行作为山东高速信联公司的主要金融服务机构,得知企业混改所需的金融服务需求后,迅速组建了项目小组,总、分行高效协同,抓住企业痛点,灵活运用恒丰银行各类金融产品,迅速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最终,恒丰银行服务方案在多家金融机构中脱颖而出,得到企业的首肯,并立即被采纳实施。在推进过程中,恒丰银行济南分行秉承“用心倾听、敏捷反应”的服务理念,积极与企业协调沟通,快速反馈,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山东高速信联公司混改项目的落地,是恒丰银行金融助力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服务省属企业的又一典型案例。恒丰银行将继续以服务山东经济为己任,着力探索国企混改的金融需求,擦亮山东国企混改的“恒丰品牌”。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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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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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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