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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全面组织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17 作者: 来源:浙商银行 浏览:178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自“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启动以来,浙商银行迅速响应,高举“金融向善”旗帜,走企业、走乡村、走社区、走田间地头,主动对接小微企业等市场实体和人民群众的金融需求,多措并举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便利度。


推进金融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金融顾问作用,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专项行动,协调银行、证券、保险、会计、律所等多方资源,用综合化金融服务助企前行、惠民共富。截至3月末,已累计开展走进园区及商协会、投教活动分别超1300场。


创新场景金融服务。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快速推出“浙银设备贷”产品,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激活小微企业“新质生产力”。截至3月末,“浙银设备贷”已累计发放近30亿元,支持4200余家小微企业实现设备换新,品质焕新。


数智力量赋能乡村。深入推进数字化金融改革,创新推出“数智共富贷”系列产品,实现“客户掌上申、合同无纸签、模型自动审、要素套餐配、线上自助提、贷款循环用”等新型服务功能,用数智力量打通山区县融资路径“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截至3月末,已在山区县推出60余款“数智共富贷”,授信金额超55亿元,用高质量普惠金融发展协同推进浙江共富建设。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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