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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严肃纪律要求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18 作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209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通报精神,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于近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通报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系统各级党委要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下大气力铲除“四风”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形成纠治“四风”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确保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金融监管总局系统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系统各级纪委要把查办“四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严的基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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