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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研讨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27 作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178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切实加强总局系统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题,举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体(扩大)学习研讨。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同志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专题辅导后,总局党委中心组成员结合履职实际开展研讨并逐一发言,中央金融工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要求,是履行新时代金融监管职责使命的实践要求。金融监管总局系统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党的纪律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将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总局系统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云泽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坚决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领督促党员干部学懂弄通、熟练掌握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有效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严于律己。强化纪律执行,重视学用结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中央巡视整改结合起来,与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更加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监管系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


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中心组成员,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总局党委各部门、机关各司局,各监管局,各总局管理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处级干部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党委中心组专题辅导讲座。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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