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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09 作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223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把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落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二十条,分别从总体要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银行保险机构职能优势、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组织管理体系、做好监管支持等五个方面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系统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优势,着力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组织保障和资源倾斜。同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监管支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监管引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检查,推动完善外部环境,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要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细化政策要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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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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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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