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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26 作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271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基础上,优化部分办理要求,以进一步提升存款继承便利度,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


《通知》实施后,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考虑地区和机构差异,农村中小银行可以在2025年底前逐步提高限额至5万元。同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积存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通知》还对第一顺序继承人查询已故存款人账户交易明细以及提取丧葬费、抚恤金作出了规定。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通知》实施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


附:《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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