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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技赋能 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银保监会、公安部大数据反保险欺诈试点初显成效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2-11 作者: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浏览:1034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年来,随着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保险欺诈风险逐步显现,相关犯罪案件逐年增加,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损害了社会诚信体系。为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银保监会与公安部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制度机制,连续两年联合开展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全国保险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欺诈线索28005条,公安机关立案千余起,涉案金额近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近2000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金融市场环境。


为解决传统人工筛查欺诈线索的方式难以满足保险保单海量增长的突出矛盾,适应保险欺诈犯罪职业化、团伙化的新趋势,自2019年10月起,银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在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宁波、青岛开展大数据反保险欺诈试点,创新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打击金融犯罪行为,取得初步成效。一年来,试点6省(市)共向公安机关移送保险欺诈线索545条,立案近200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


强化制度保障,构建上下联动的执法协作机制。银保监会风险处置局与公安部经侦局建立“总对总”机制,签署《关于强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备忘录》,协商试点工作方案,指导推动试点工作。浙江、宁波银保监局与公安厅共同签订《预防和打击银行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纪要》;安徽银保监局与公安厅召开反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明确数据共享合作框架;青岛银保监局与公安经侦、交警部门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录像查询等领域合作;山东、江西银保监局与公安经侦部门完善日常案件沟通协作等机制。


突破信息孤岛,探索推进跨部门数据融合。针对以往单一依靠保险行业的保单信息或公安机关的警务数据难以及时准确识别欺诈风险的问题,银保监会指导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和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为公安机关建立“绿色查询通道”,推动整合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违章处理、公安云搜索、公安警务等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公安+保险”的跨部门信息数据交互碰撞。


善用科技赋能,实现精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试点地区银保监局配合经侦部门,总结犯罪特征、设置合理维度、提炼关联规则,研发建立了车险、意外伤害险、航空延误险等各类保险险种的诈骗犯罪数据模型,开展案件线索智能化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了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精准度。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公安部继续推进反保险欺诈合作,研究改进数据交互共享方式,联合建设保险犯罪数据模型,探索形成跨部门大数据反保险欺诈的新模式。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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