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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2-20 作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220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24年12月17日,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主持会议并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镇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反假货币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反假货币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从完善机制、科技赋能、强化打击、巩固防线、深化宣教等方面深入推进反假货币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现金使用安全。反假货币工作直接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针对假币违法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工作,维护安全的现金流通环境。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反假货币工作顶层设计,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优化县域反假货币治理体系。加大对利用网络从事假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假币违法犯罪保持震慑力。坚持综合治理,提高反假货币宣传精准度,全面筑牢防范假币危害基础防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联席会议提出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共同推动反假货币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单位交流了反假货币工作经验做法,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会议还通报表扬了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以来反假货币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及联络员在分会场参会。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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