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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1-08 作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154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内容摘要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4.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3%,生产需求平稳增长,就业物价总体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为经济回升向好创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2月、9月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共1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约2万亿元,并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开展国债买卖操作,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信贷均衡投放,盘活低效存量金融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二是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1月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0.25个百分点,7月、9月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共0.3个百分点,继续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等市场利率下行。三是引导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出台房地产支持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与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使用进程,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放宽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对象范围,落实好存续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四是保持汇率基本稳定。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好汇率对宏观经济、国际收支的调节功能,保持汇率弹性,强化预期引导。五是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风险和重点风险项目处置,有序推进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


总体看,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有力有效支持经济回升向好。金融总量合理增长,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广义货币M2同比分别增长8.0%和6.8%,前三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16万亿元。信贷结构持续优化,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4.5%和14.8%,均超过全部贷款增速。融资成本稳中有降,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51%,较上年同期低0.31个百分点。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稳中有升,9月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较上年末上涨1.0%。


当前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多,世界增长动能总体放缓,国内经济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但我国经济基本面坚实,市场广阔、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等有利条件并未改变,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积极应对。下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强国建设,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注重平衡好短期和长期、稳增长和防风险、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关系,坚定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精准性,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把握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推动物价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强化央行政策利率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效能,提升金融机构自主理性定价能力,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坚持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对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动态平衡的适配性和精准性。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施策,强化预期引导,防止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实现,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24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pdf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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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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