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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例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30 作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582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3年第二季度(总第101次)例会于6月28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宏观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综合运用政策工具,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明显下降。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延续稳定顺差,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放缓,通胀仍处高位,发达国家央行政策紧缩效应持续显现,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市场需求稳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但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驱动仍不足。要克服困难、乘势而上,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搞好跨周期调节,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切实支持扩大内需,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继续发挥好已投放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作用,增强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有效带动激发民间投资。关注物价走势边际变化,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保持再贷款再贴现工具的稳定性,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继续加大对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优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综合施策、稳定预期,坚决防范汇率大起大落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优化大宗消费品和社会服务领域消费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引导平台企业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常态化监管水平。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打好宏观政策、扩大需求、改革创新和防范化解风险组合拳,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发挥政策效力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效能,兼顾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统筹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易纲主持,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春临、张青松、李云泽、易会满、康义、潘功胜、刘世锦、蔡昉、王一鸣出席会议。丁学东、许宏才、刘国强、田国立因公务请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分行、成都分行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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