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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1-26 作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345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续签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410亿澳大利亚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7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1100亿马来西亚林吉特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续签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7300亿巴基斯坦卢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21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1000亿元,利率为2.95%。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机构)。


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1年第七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7月30日,人民银行指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联合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发布了NAFMII主协议IBOR后备机制标准文本。


8月6日,印发《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21〕206号)。


8月9日,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11号》,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6000亿元,利率为2.95%。


8月18日,印发《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1〕217号)。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2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央行票据10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15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60%和2.75%。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智利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60000亿智利比索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8月23日,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1年第八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24号),向全国新增支小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正式启动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推动使用本币进行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结算。


9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介绍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9月10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


9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续签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680亿南非兰特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6000亿元,利率为2.95%。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


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期限为6个月,中标利率为2.50%。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4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正式上线运行。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1年第九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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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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