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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8-12 作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426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就《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4号(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公告)。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1500亿元,利率为2.95%。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21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1年第四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5月11日,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1000亿元,利率为2.95%。


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5月21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


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2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央行票据10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15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48%和2.63%。


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1年第五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6月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优化存款利率自律管理方案和《关于加强公开信息发布管理的自律倡议》,讨论了境内美元浮动利率贷款的推荐协议文本。


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修订协议,将互换规模扩大为350亿元人民币/460亿土耳其里拉。


6月4日,出台《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第7号)


6月8日,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1)》。


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尼日利亚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7200亿尼日利亚奈拉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6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2000亿元,利率为2.95%。


6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由5%提高到7%。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期限为6个月,中标利率为2.54%。


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1年第六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例会。


6月30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2021〕171号)。


6月30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银发〔2021〕176号)。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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