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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1-27 作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701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了标债资产与非标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4000亿元,利率为2.95%。


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20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同意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七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巴基斯坦中央银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修订协议将互换规模扩大为300亿元人民币/7200亿巴基斯坦卢比。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智利中央银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修订协议将互换规模扩大为500亿元人民币/56000亿智利比索。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蒙古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6万亿蒙古图格里克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8月6日,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7300亿阿根廷比索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同时签署规模为6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


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3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央行票据20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100亿元,中标利率均为2.70%。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7000亿元,利率为2.95%。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西兰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2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推进会。


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八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8月28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银办发〔2020〕129号)。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就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人民币债券资产有关安排征求市场意见。


9月1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


9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6000亿元,利率为2.95%。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鼓足干劲 奋战百天 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金融精准扶贫视频会”。


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4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建立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政策框架。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1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期限为6个月,中标利率为2.68%。


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5日,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


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176号)。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九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银发〔2020〕233号)。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签署《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推动使用本币进行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结算。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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