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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十次会员大会贺辞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5-31 作者: 来源: 浏览:353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
    值此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十次会员大会召开之际,我代表中国银监会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会员单位、秘书处工作人员及广大银行从业人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在第五届理事会两年任期里,中国银行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支持国民经济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骄人业绩。与此同时,银行业自身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这其中,银行业协会也做了不少工作。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协会着眼于银行业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完善自身治理,以独特的方位和方式,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服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打造最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权益,建设专业力量,提供高端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协会的积极作为赢得了会员单位的高度认同,也得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充分肯定,连续两年获得民政部表彰嘉奖。
    展望未来,中国银行业任重而道远,业界、社会和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协会有更多期待。期望我们的协会进一步完善自身治理,更好地服务银行业改革开放大局,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国计民生等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为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更大、更新的贡献!
    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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