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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高效完成辖内法人银行函证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2来源: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浏览:12374次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银保监局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加快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辖内各法人银行加快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协同职能,督促辖内法人银行积极落实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常态化收集辖内法人机构集中处理公示信息上报中银协。截至2023年2月末,全省辖内法人银行共111家,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完成率为100%。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函证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工作,一是印发《关于配合开展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推进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完成《关于报送我省地方法人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情况的报告》,及时向中银协反馈我省法人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情况。


沟通协调 协作配合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积极与中银协对接,得到中银协精心指导,使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黑龙江银保监局全力支持协会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全省法人银行加快完成信息公示工作,有效推动6家非会员单位积极主动配合按时完成我省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工作。


务实高效 践行落地


  按照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工作要求,协会积极指导会员单位落实公示制度相关规定,引导各法人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准确全面、信息真实的原则,并对法人银行所提交的公示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示信息符合相关要求。对于问题多、困难大的会员单位,协会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经请示中国银行业协会,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属5家独立法人机构和哈尔滨银行下属2家村镇银行因不符合公示制度相关要求,共去除7家。

  下一步,协会将继续落实银保监会、黑龙江银保监局工作要求,配合中国银行业协会完成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评估工作,不断加强自律管理和相关工作督导,常态化推进函证数字化工作,促进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化、规范化、数字化转型。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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