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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银行数字函证业务顺利上线并完成首笔回函
发布时间:2023-02-16来源:中国进出口银行浏览:11112次

近日,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及银保监会对函证业务规范化、数字化的监管要求,进出口银行积极推进数据治理,顺利接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成为首家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的政策性银行,并在浙江省分行成功办理首笔数字函证业务,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办理及回函的全部操作。

数字函证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仅意味着对传统纸函业务的突破,更实现了新系统下的业务创新:一是运用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保证电子函证安全合规,流程透明可追溯,有效规避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二是体现网银签约授权模式的创新性,客户直接通过网银授权业务办理,大幅缩短函证业务处理流程,降低运输成本,保证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三是引入电子印章的防伪性,系统自动加盖电子印章,实现函证业务可追踪,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目前,进出口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浙江省分行及福建省分行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正在陆续开展数字函证业务。下一步,进出口银行将继续抓好数字化系统改造,利用科技赋能持续推进业务智能化转型,为优化政策性金融服务作出积极贡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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