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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批(总第4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风险评估工作在京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2-03-09来源:浏览:3806次

近期,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京组织了2022年第1批(总第4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风险评估工作。经过专家评估组现场评估、被评估机构代表在线答辩,本批次接受评估的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河北银行、湖南三湘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六家机构均获得通过,日前已按照有关监管文件要求,加快与函证平台对接,并持续推进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工作。

按照有关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前应当实施风险评估。中国银行业协会按照规定履行自律管理职责,牵头梳理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的风险评估要点并组织开展相关评估。2021年以来,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外部专家组顺利开展了共四批次评估,共有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评估(名单附后),实现了接入工作的稳妥推进。


银行函证平台服务中心

2022年3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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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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