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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1-12-15来源:浏览:6946次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旨在落实规范函证业务运作,优化函证工作质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驾护航。


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的发布对促进函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函证新规发布以来,银行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普遍反映,新规部分条款有待进一步细化、14项函证项目口径有待进一步统一。为解决两个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统一双方共识,切实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将函证新规要求落到实处,中银协在财政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组织两个行业深入调研、探讨论证,制定了《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包含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办理说明、银行询证函格式说明、函证项目解读、函证案例共四个章节。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办理说明章节主要解答函证收费、缴费、授权、身份审核等环节的问题,统一银行办理函证业务的具体操作要求,同时还对银行函证集中处理和电子化进行阐述;银行询证函格式说明章节主要对银行询证函适用范围、填写方式、函证基准日等问题进行明确;函证项目解读章节主要对行业普遍关注的14项函证事项内容和口径作出进一步补充说明;其他函证案例章节列举了同业函证、托管行函证模板,供行业参考。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均认为,统一回函口径、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是落实函证新规的前提,《操作手册》能够帮助两个行业从业者更全面、准确地理解新规条款,指导业务实操;同时有助于银行业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按照新规要求推动实现函证集中处理。中国银行业协会将继续履行行业自律和服务职责,根据监管要求和行业共同诉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增进业务交流和行业协作,定期修订和完善行业标准,为函证业务朝着业务流程规范化、路径电子化、运营管理集约化、数据治理精细化的方向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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