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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里有话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11 作者: 来源: 浏览:836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有关事项不报告,纪律面前耍花招。

规避监督存侥幸,欺瞒组织惩难逃。

湖南省郴州市纪委日前通报,汝城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陈向华在任职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于2014年至2016年,每年均未按规定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隐瞒其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及购买股票等情况。此外,陈向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陈向华目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