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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防范非法金融系列四十三 |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按下危险转账“暂停键”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6-19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生银行 浏览:655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25年5月30日,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中新生态城支行接待了一位老年客户刘某,年龄67岁,准备办理大额转账业务,汇款金额10万元。理财经理在核实客户转账用途及收款人信息过程中,发现该客户手机始终登陆着腾讯会议,且不时查看手机微信与他人聊天。


工作人员察觉情况异常,询问客户是否与收款人相识,谨防电信诈骗。客户称经他人推荐要购买RWA理财产品,需要转账至一个个人账户。理财经理立刻回忆起,该客户当前办理的业务与在防范电信诈骗培训中讲解的案例高度吻合。随即一边放慢业务办理速度,一边通知支行营运主管,共同对客户进行安抚,同步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民警到场后通过警银协作,共同对客户进行劝阻,及时拦截了客户大额汇款业务,拦截资金10万元。


整个业务过程充分展现了民生银行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及专业的职业素养,为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网络犯罪作出积极贡献,得到了警方的高度认可。警方将该警银联合成功堵截被骗的案例在辖区银行群中进行通报和表扬。未来,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将继续践行金融机构担当,全力配合政府和警方积极开展协作,共筑反诈防线,守护百姓财产安全,做有温度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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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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