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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系列三十九】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分行教客户守住“钱袋子”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29 作者: 来源:中国山东网 浏览:1052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增强金融消费者特别是低净值人群参与金融活动的风险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淄博分行积极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宣教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普及基础金融知识


包括个人征信、银行卡安全、支付工具使用技巧等,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普及存款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障范围、最高偿付限额、偿付情形、参保对象、保费缴纳主体、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等,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客观认识存款保险制度。


引导理性消费和科学理财


倡导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普及个人消费贷款的办理、信用卡消费等注意事项和逾期后果,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疫情期间自身的“钱袋子”状况及预期,及时调整消费习惯,理性消费,爱护个人信用。宣传普及常用投资理财知识,引导识别理财产品特点和风险分级,提示金融消费者充分认识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产品。


提升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能力


普及常见非法金融广告的表现形式和识别方法,增强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教育,聚焦账户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非法集资和过度负债等热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热点问题答疑等方式,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强化风险提示。指导消费者体验和使用正规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有效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配套宣传推介工行产品和服务


重点对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相关业务办理的方法和技巧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自助渠道,了解产品功能、优势和基本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感、认可度和满意度。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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