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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系列二十六】渤海银行石家庄分行走进乡村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29 作者: 来源:渤海银行 浏览:1026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当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既是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渤海银行上下全力开展此次宣传月活动。


此次宣传,渤海银行在营业网点周边商场、超市、社区等人员密集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宣传,增强针对性。渤海银行分支机构前往县域地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在当地村委会联系下,专门针对当地中老年人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他们的远离风险意识及辨别能力。活动中主动向群众、客户宣传非法集资特征及手段,普及银行的基本知识,解答咨询。现场协助村民积极阅读、关注渤海银行微信公众号并转发分行发布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文章。活动的开展,受到到场人员的一致认可。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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