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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系列二十】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29 作者: 来源:陕西省银行业协会 浏览:391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环境,陕西省银行业协会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了陕西银行业的宣传月活动。协会制定了全省活动方案,组织辖内银行金融机构广泛参与,有序推动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本次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活动期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多层次的宣传,充分揭示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各家金融机构积极行动,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

 

6月15日是本次活动的集中宣传日,各会员单位充分利用网站、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短信等网络平台,集中推送有关宣传信息,组织宣传队到城镇广场、社区、学校进行现场宣传,讲解有关金融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知识。同时各机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LED屏,播放视频,发放宣传折页、安排专人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各地市协会积极组织辖内会员单位,进行了多场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全辖各会员单位当日共发放宣传资料超过1万余份,发送信息2万余条,组织现场宣讲100余场次,惠及群众3万余人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成效。

 

距离宣传月结束还有一周时间,各机构将及时总结前期的工作经验,检视宣传效果,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加大宣教力度,确保本次宣教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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