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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考生参考成本 增加考试透明度—2008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推出新举措

编辑: 发布时间:2008-11-05 作者: 来源: 浏览:618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8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公共基础、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三科目考试于11月1日至2日在全国127个城市顺利举行。本次考试共设348个考点,2,839个考场,报考人次达43万。11月1日上午,来自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主任行的相关领导来到中国银行业协会听取资格认证办公室情况汇报,在协会考试总监控室通过网络视频视察各地考场情况,后到北京工商大学考点现场巡视并指导工作。

    为切实降低从业人员参加考试的成本,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考试新增了41个考点城市;为进一步增加考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采取了考生交卷后即时出分的新举措。

    自2006年11月首次推出试点考试以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先后组织了5次考试,累计有1,340,186人次报名参考(其中银行业从业人员超过95%)。截至2008年9月,共计发放资格认证证书235,160张,成绩合格证明82,695张,总计317,855张,全行业已有近16万人获得单科或多科次资格认证证书,约占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的5.2%。

    为进一步充实资格认证考试的内容,满足银行业不同岗位从业人员的需求,资格认证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资格认证考试总体设计和思路,本着普适性、前瞻性的原则组织开发了《公司信贷》和《个人贷款》两个新证书,计划在年底举办培训师培训,并在09年初选取部分省市进行试点考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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