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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金融租赁公司服务收费的倡议书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02 作者: 来源: 浏览:3605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本源,规范服务收费,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向金融租赁公司发出如下倡议。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的政策要求,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将履行社会责任、减费让利融入内部管理制度、流程和业务操作全过程。

金融租赁公司指定牵头部门负责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价格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树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导向,规范服务收费会计核算,明确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优惠额度。

二、加强服务收费管理

经济咨询服务收费遵循质价相符的原则,如未能向承租人提供实质性服务、带来实质性收益或提升实质性效率,原则上不向承租人收取费用。不将本应由金融租赁公司承担的职责、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中的应有内容转化为有偿服务,不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承租人,不将本应自行承担的服务费用转嫁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公司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利息性收入和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性收入,不将租金分解为费用收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完整保存相关服务协议和服务记录,对于未留存服务协议和服务记录的,不收取费用。

三、公开披露价格信息

按照监管要求在公司营业场所或公司官方网站主页等醒目位置公示公司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在业务谈判、合同签约及履行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四、强化第三方机构管理

规范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制度,以适当形式要求第三方机构向承租人充分告知其所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定期评估第三方机构业务风险和规范性,及时掌握相关机构收费情况,对擅自以金融租赁公司名义收费或收费水平过高的第三方机构,及时采取中止合作、调整出库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对措施。

中国银行业协会倡议金融租赁公司维护承租人权益,尽量减少服务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逐步取消手续费等缺乏实质性服务的收费项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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