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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专委会成功召开金融租赁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5-27 作者: 来源: 浏览:1250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9日,“金融租赁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深圳国银金融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主办,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协办。国银租赁、工银租赁、交银租赁等63家专委会成员单位的公司高管、法律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金融租赁行业专家学者共1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办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国银租赁董事长王学东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金淑英专职副主任指出,新形势下金融租赁公司要自觉合法合规经营,严守风险底线,实现行业规范、理性、可持续的发展;在看到行业发展成效的同时,不可忽视租赁公司经营中暴露出的法律风险问题。她强调,租赁公司要把法律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全面规范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充分重视公司治理过程出现的法律问题;二是全面提升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业务的法律风险预判;三是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自身管理能力的前提下,进行租赁业务创新。

本次会议充分考虑了新形势下各公司对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问题应对能力的急切需求,邀请了国银租赁、工银租赁、江苏租赁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和业内知名专家律师,就融资租赁业务法律风险、境内外实务案例、中小客户融资租赁纠纷常见法律问题与应对策略、民法典编纂对融资租赁的影响、承租人破产案件中融资租赁方的权利保护等主题,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本次会议强化了金融租赁从业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促进了各成员单位法律工作的沟通交流,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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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在深圳举办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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