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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专委会组建“专业子公司”课题组并召开课题组第一次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18-11-06 作者: 来源: 浏览:1175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上海组织成立“专业子公司”专项课题组,并成功召开课题组第一次会议。课题组牵头单位及会议承办单位招银租赁与课题成员单位工银租赁、国银租赁、民生租赁、交银租赁、兴业租赁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专委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主持。


   近年来,随着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与项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出台和修订,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率先在境内外设立专业子公司和项目公司。课题组希望能够对境内外专业子公司与项目公司现状、设立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未来管理思路,进行总结梳理,切实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助力我国金融租赁企业专业化发展。


    会议围绕“专业子公司”课题的研究框架、主体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及研究进度安排。会后,课题组将着手开展行业内专业子公司与项目公司数据统计、案例征集,以及相关调研工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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