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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举办《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指引》课题汇报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03 作者: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 来源: 浏览:2220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6月23日,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委会”)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指引》课题汇报会。财政部会计司朱琳处长出席会议并对课题点评指导,五个工作组的组长单位、成员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共37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总监、财委会办公室主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艾亚萍主持。

为了保证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银行业高质量实施,增强准则实施的一致性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为广大非上市银行提供最佳实践经验,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成立了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并开展《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指引》课题研究。针对准则实施最受关注的金融工具分类、金融资产估值、减值、信息披露以及税务五个方面,财委会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招商银行的财会部分别牵头,经过有序分工以及密切配合,工作组现已经完成了阶段性研究工作。

会上,五家组长单位向与会领导以及课题组成员汇报了研究成果及亟待解决问题,参会成员针对指引内容及问题展开了充分探讨。

艾亚萍总监对工作组的五个组长单位切实发挥引领作用,主动担当作为表示充分感谢,希望课题成果能解决实务中的问题,为指导中小银行实施新准则发挥应有的价值。财政部朱琳处长对课题的意义、形式及现阶段的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分别针对五项成果的内容,从文字、体例、与准则的一致性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对指引的效力给出了意见。银保监会财会部持续关注本项课题研究,针对课题的内容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相关意见和建议后续将反馈至五个工作组。

下一步,工作组将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及达成的共识,积极吸收监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指引内容,力求为行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7.3会议现场.jpg

会议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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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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