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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商银行特色服务助力港航物流发展

编辑: 发布时间:2022-10-31 作者: 来源:宁波通商银行 浏览:3148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习总书记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于小型城商行来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做到错位竞争,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比较优势。宁波通商银行作为专业特色银行,成立时就明确商贸金融专业银行定位,努力实现专业特色发展,形成细分领域优势。该行成立十年来,依托大股东及宁波得天独厚的港航优势,设立物流和航运等专业经营部门,深耕港航物流细分领域,逐步形成特色服务模式,产品曾入选中国银行业协会服务小微五十佳金融产品,银行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物流最佳金融服务机构”。


      面对党进入新阶段的新要求,该行以新十年远景目标为指引,继续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专注园区金融、供应链金融和科创金融“三金”业务,围绕港口建设、港口产业链服务型企业、航运企业、临港工业等领域,通过模式创新、流程创新、风控创新、科技创新等,灵活运用个案、群方案、特色产品及综合性服务,为全链条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为港航物流行业发展解难题,支持提升港航资源集聚效应,促进港航经济及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宁波强港战略实施,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贡献力量。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针对港航物流全产业链客户累计发放贷款近80亿元,惠及客户近2.5万多户。


      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


      该行坚持以服务当地建设为基础,重点推进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发展、支持当地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3+1”张表相关业务发展,积极介入码头、临港区域基本建设企业,支持包括舟山市六横港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甬海港口经营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中浙海港航运有限公司等客户及其上下游客户近百户。积极推进宁波远洋运输等水路运输企业合作,为航运业注入“活水”。


      为核心企业提供全链条定制服务


      紧跟大股东宁波舟山港发展步伐,针对其整个物流货运产业链,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把握“三个重点”形成三大小微群,打通融资难点、痛点和堵点,为宁波港为枢纽的物流货运提供更贴心的服务。一是紧随其数字化战略,打造“进港集卡”小微群,运用数据为港区集卡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支持,为近80家客户提供融资支持。二是紧随其物流生态链,打造“海运贷”小微群,为宁波外代新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等为相关货代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累计为15家货代企业发放贷款,为抗疫复产注入源头活水。三是紧随其战略性布局,为义乌港仓储物流企业定制“租仓贷”小微群方案,助力港口码头搬到小商品市场,推动港区物流新发展。近日,签约“港航服务保”合作项目,已办理合作项下首单业务。


      为港航小微企业提供特色产品服务


     对港口航运产业上下游延伸开展金融服务,重点发力进港集卡、仓储、货代等特色明显、市场容量较大的港口服务业务板块,以小微群或供应链金融模式,切入各类港航特色融资场景。如为港口服务的物流行业,加大产品组合使用,相继推出“好运通”“交运通”产品,深入针对物流公司及物流公司融资需求提供解决方案。通过重点深耕港航物流细分行业,2015年以来,针对物流运输企业及货运司机累计发放贷款52亿元,惠及客户2.5万余户;其中主打产品“交运通”累计发放近50亿元,惠及客户2.2万多户。此外,我行以物流运输企业为依托,延伸拓展下游货代、航运,惠及客户近千户。


       为港口经济圈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积极介入临港经济圈内基本面稳定、股东实力较强的仓储物流、石化、能源、汽车、机械、资源等行业的优质企业,结合我行“园区金融”战略业务,依托园区和核心企业的管控能力,设计金融服务方案,与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探讨开展园区金融合作。同步推进与航运相关融资租赁企业合作,进一步支持航运业务发展。


      为特殊时期困难企业提供特别服务


      加强疫情支持,信贷政策向港航物流企业及个体户倾斜,在一定时期降低利率,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批放款。实行“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通过线上申请、线上审核,做到资金无缝衔接。对受疫情影响、短期经营困难的货运物流企业,通过临时延期帮助度过难关。


      港航物流产品提供数字服务


      在金融科技大力发展的大背景下,把数字融合作为新的驱动力,搭建332N一体化科技架构,支持实现数字化转型。以“交运通”“好运通”为例,充分利用货运及结算等大数据,建立完善智能风控模型,推进自动审批和预警监测,为包括物流货运在内的客户提供全面线上化的金融服务。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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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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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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