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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协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发布城商行科技合作平台倡议书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0-11 作者: 来源: 浏览:3708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推进城商行加强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合创新,提升信息科技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16年城商行年会期间,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城商行科技合作平台的倡议书》。

    倡议构建开放式合作平台。秉承“协同创新、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赢发展”宗旨,坚持开放、合作战略,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打造城商行之间、城商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城商行与IT技术服务方之间信息共享、业务合作、发展创新的平台。探索全方位合作模式。各城商行、IT技术服务商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遵循开放、自愿、平等和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特色,在信息科技领域积极协作。建立常态化合作工作机制。共享优质企业信息,实行黑白名单制度;为有需求的城商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寻找并推荐包括IT设备采购、IT开发和集成的外包服务、业务合作等资源;对产品和服务供应商予以合理监督,有力地保障平台运作的良好秩序和可持续性。

    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将依托成员单位,整合行业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城商行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打造城商行科技竞争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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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行长季明宣读建立城商行科技合作平台倡议书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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